課程名稱 |
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General Principles on Commercial Law and Corporation |
開課學期 |
112-1 |
授課對象 |
司法組 |
授課教師 |
林仁光 |
課號 |
LAW3300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38000 |
班次 |
01 |
學分 |
3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一2,3,4(9:1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霖1303 |
備註 |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8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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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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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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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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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授課方式以講述為主,並配合修法、時事與案例討論。上課時,將以投影片輔助教學之進行。建議同學仍須自行製作筆記,以提高學習效率。本課程將依學校規定採取實體或線上授課。
本課程之授課對象以法律學系三年級以上同學為主。 |
課程目標 |
教學目標:使同學能學習到商事法之基本概念。課程重點在於使同學瞭解商業組織之型態,並以公司型態為討論重心,使同學能從課程中學習公司之設立、資本制度(公司自有資金來源)、公司治理(所有權與經營權、公司內部之權力結構、股東與董事之權利、義務與責任、股東會與董事會之運作、公司營運之監督)、公司之財務與會計、股東間之權利義務(股東協議、表決權信託...)、公司融資、公司財務發生困難之處理等議題。
商事法及公司法的學習,除了法律之外,對於商業活動及財務會計進行瞭解,對於學習將有相當幫助。鼓勵同學多閱讀財經新聞,以增進學習效果。此外,本課程藉由會計及財務之角度,說明公司法制之規範,使同學能徹底瞭解公司之運作與法律之規範目的。同學可以公司法之學習為基礎,進而瞭解各種組織法之設計與規範之重要性。搭配2018年8月公司法大幅度修正,及司法實務之最新發展同學可掌握最新修法趨勢,讓同學可以掌握企業組織法的學習,兼顧國家考試之需求。 |
課程要求 |
預習,課程參與,公司設立演練作業,分組進行模擬設立公司(5-7人一組)。
希望加簽本課程之同學,請於第一週到課,並於第一週下課時取得授權完成加簽。欲修公司法,須先修過民法總則及債總債各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2小時 |
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備註: 本課程設有助教,請先與助教討論,或與老師另約時間。 |
指定閱讀 |
依照上課講義進度,自行選擇喜歡的參考書籍。 |
參考書目 |
無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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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|
上課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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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繳交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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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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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由師生雙方議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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